穆远深蓝色的衬衫,配了一条雪白色休闲裤子,又长又修身,爱马仕的皮带沉稳又奢华,衬衫的扣子是那种古朴磨砂手工扣子,每一颗都有有这漂亮古典的花纹,外面配了一条比衬衫颜色略深的薄外套,也是同色系的古朴磨砂扣子,每一颗都像是有历史似的优雅奢华,脚下是一双i的网红小蜜蜂白鞋,把穆远整个人都衬得像是走秀的模特儿。
“小远,你穿这么帅去哪儿?”
穆远说,“帅吗?”
穆远对时尚一点都不敏感,毕竟他觉得自己穿军装是最帅的,那些杂志上吹得好看的西装啊,休闲服啊,潮男搭配什么的,他觉得自己穿一套军装就能把他们秒成渣了。
他的衣服分成四大类,作战服,军装,迷彩服,运动服,这样时尚又休闲的搭配是极少的,可对习惯了他穿作战服的这群人而言,这样的装扮令人眼前一亮。
“非常帅。”孟奇难得捧场,“我哥穿应该也很好看。”
穆远,“呵!”
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装扮,如要去走秀似的潇洒挥挥手,“我走了,今天不回来吃晚饭了。”
夜初后知后觉,“他是要和安德森中校约会去吗?”
“也许吧。”
“可是……不是分手了吗?”
孟奇,“可以打炮啊。”
“什么打炮?”
夜庭昀瞪了一眼孟奇,你敢说就别想活着走出去了。
孟奇面不改色,“他们不是军人吗,都有枪,有枪就有炮呗。”
夜庭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