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四五章 呆了吧?(1 / 2)

美梦时代 俊秀才 4754 字 1个月前

“怎么,一个历史系的,你跟我音乐系的比唱歌?”林光望着萧奇的背影,刻薄的大声道:“你秀逗了吧?”

“噗哧~~”

唐艳忍不住就笑了出声,笑声根本就止不住。

众人莫名其妙的看着唐艳,她却是努力的摇着手,“哈哈……你们别管我……哈哈……”

在座的人之中,只有程允妍才知道,唐艳在笑什么。

就算唐艳不认识仙女公司的萧奇,她也是从进入蜀川大学的第一天开始,就听说过“天才校园歌手萧奇”的大名的。

无论是《李雷和韩梅梅》、《再见》、《春天里》、《当我想你的时候》,还是《夜空中最闪亮的星》,都是经典之中的经典。

无论是哪一首,在不同的学生里面都能找到共鸣。

唐艳还记得,在自己高中毕业酒席的那天晚上,大家哭着唱《李雷和韩梅梅》的情形。

萧奇就是川大的骄傲,至少是学生们的骄傲。

以前唐艳特别的不明白,为什么有着这样高素质音乐素养的萧奇写了这么多好听的歌儿,却不去唱歌出道。

直到知道了萧奇的另一个身份,唐艳才明白。

这唱歌的歌星跟世界首富比起来,得有多low啊!

疯了才会不做世界首富,跑去唱歌的。

结果唐艳还是没想到,今天萧奇居然遇到了一个人在音乐上面想要挑衅他。

而且是一个唱着萧奇写的歌的人。

这不是秀逗了吗?

音乐学校的学生成千上万,但有几个人能和萧奇一样的?

就凭借着萧奇写的那些歌儿,说萧奇是十年以来难得一见的音乐天才都不为过!

至于林光……

呵呵,谁啊?!

正因为越想越觉得好笑,唐艳才忍不住笑出了声。

可惜的是,别人不知道这个事实。

不仅仅是林光在等着看萧奇的好戏,一群起哄的观众,也在等着瞧这个年轻人怎么和人家音乐学院的科班出身的人争斗。

台上的乐队都是林光请来的,本来他们不想给萧奇伴奏的。

结果等到萧奇走上来,他们反而看到了林光让他们继续伴奏的眼神,于是就明白了,林公子是想要直接用最无可争议的实力碾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

于是乐队的吉他手就走了过来,“哥们儿,哪首歌?我们给你伴奏。”

“谢谢,我想一想。”

萧奇拿起了林光放下的吉他,抬头挎在身上的时候,忽然就看到了远处隐约灯光的庞然鼓楼和钟楼,脑海中就想起了一首自己在重生之前听过的民谣歌曲。

那是一个不是很知名的民谣歌手唱的,但却是非常好听,以至于萧奇听了几遍就跟着视频上学,刚好学会了没几天,就转世重生回来了。

试了几下音弦之后,萧奇再找了一个话筒插在拉杆上,调试了几下声音。

然后他扭头道:“谢谢你们的好意,我来一首原创的吧。”

“哦?”

乐队的几人笑了。

鼓手当即不屑的道:“哥们儿,你当写歌是吃饭啊?你还来原创?你不会告诉你,你是刚刚想到的吧?”

“也不算吧。”萧奇也知道他们是林光的人,也没有和他们再多说,转头看向了台下。

少年的眼睛里面,只有程允妍一个人:“允儿,《鼓楼》,送给你!”

吉他声响起。

三月七号里面此时安静了下来。

林光是经常玩吉他的,只听着萧奇弹吉他的声音,就不觉露出了一丝嗤笑。

虽然还算不错,但比起专业来的来说,还是差了不少。

林光却没有注意到,这一段吉他的前奏非常有韵味。

“我走在鼓楼下面,路在堵着。雨后的阳光洒落,人们都出来了。”

萧奇唱出第一句,就有人惊呼了起来。

在三月七号喝酒喝咖啡的人,当然不会有很多是唱歌的,但听了这么久,基本的辨别美的能力还是有的。

听第一句还没有多少人觉得好,唱了一小段,顿时就有人叫好了起来。

只要有这样的调子,只要后面的有这样差不多的水准,这首歌就差不了。

林光当然是一个专业的音乐人,听到这段歌,他眼中闪过了不可思议的光芒,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歌是萧奇唱的。

“执着的、迷惘的,文艺青年很多。如果我无聊了,就会来这里坐坐。”

这一段和前面的曲调一样,但歌词却更加显得洒脱。

萧奇的国语说得非常标准,他是一个天生有语感的人,说哪样就像哪里的人,否则也不会把日语、韩语、德语、西班牙语这些语言都学会了。

字正腔圆的歌词,让大家即使是第一次听到,都能听得真切大半。

随着几声提高的吉他声,副歌的高x部分就来了。

“我是个沉默不语的、靠着墙壁晒太阳的过客,如果我有些倦意了,就让我在这里独自醒过。”

“我站在鼓楼上面,一切繁华与我无关,这是个拥挤的地方,而我却很平凡。”

“哗~~”

这么一段高x一出,那边已经有好几个人直接站了起来,一个女人尖叫的同时,一个男人直接竖起了双手大拇指,撕扯着嗓音吼道:“牛比!!”